火因。

# 随笔,意思不大随便说说,欢迎来评。
   
   
曾经对BE有莫名其妙的深刻执念,同理我也热爱先刀后糖。悲惨且壮烈的那种结局就像大红大绿的配色、绽开的烟花最绚烂的一刻,而后迅速凋谢黯淡下去,同之前的情节对比明显,样样情感都淋漓得强烈。
  
无法说它不美,简直美到了极致,只是美的让人怅然若失。
  
就好像刀刀见血之后才品出苦来,之前的甜味原本觉得清汤寡水或者腻得生厌,到此刻方才知道那是多美好、多值得珍惜热爱的。人人都是这样,失去的东西永远是心头最宝贵的,甚至超过了自己念念不忘想得到的。
   
真实得烟熏火燎,像在心头剜刀,要命。
  
那一个节点,所有感官都异常敏感,能看见五十光一百色,听到虫鸣如歌,灰扑扑的回忆浇上了阳光,鲜活起来,想把整颗心都给它。但是没有了,没有机会了,曾经满满在手心里的东西,被命运的风或者自己的指缝漏了个干净。
  
称不上迷恋BE,但是对于好看的那些苍凉悲烈实在太愿意为之付出感情。大多数时间我甚至是不愿意看这种的,看得喉咙难受——心痛有点过激了,真实情况是感觉被噎住,咽不下也吐不出,调动全身神经来反抗的那种难受。
  
这种诡异的悲剧审美持续到有一次当堂作文,我终于抑制不了自己表达的欲望,在班中数十篇泥瓦匠修车工、银匠玉匠茶师为主角的小小说里,成为了中出的那个毒瘤。我写武侠,写了一个林平之式经历的剑客。当然我写的这位要更惨一些,本身武功二流,被我这种拙劣文笔勾勒,还没能从我这儿得到“金手指”辟邪剑法(?)。总之是真实的复仇无路,最后投江为一把先祖的名剑殉葬。
  
一千来字的作文纸根本铺不开这个破故事,我把前事节奏带得极快,但还是长得乏味、可偏偏是不能抛掉的。到大约六百字的时候我才写“他心里曾经有过如画山河和归海百川,想过自己振臂一呼天下应,想过要当诡谲江湖里能让人扶着定下心来歇一歇的中流石。但他如今连一把三尺剑都握不牢,江湖梦简直飘渺得像一层烟,轻轻一吹,就散了。”
  
“蝼蚁尚且偷生,可他心高气傲不肯承认自己是蝼蚁,又确实并非能挨得下烈火烤灼的金玉。于是只能这样稍微尊严地为一些什么——信仰、名誉、爱恨此类,而化作飞烟,再无旁路。”
  
我很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的悲剧剑客再怎么说,都比别人俗套的故事要好看上一些。结果语文老师喊我喝茶,我以为她第一句会让我别写武侠。我应策都想好了,油腔滑调地打个太极,就说我想尝试一下而已。哪知道她对我说,写得还好,但是不要反面解题、不要写悲剧。
  
宛如辟邪剑法一剑斩我这个不成器的邪魔外道,轻轻松松吊着打。我怅怅然拿出备好的万用回答:知道了。
  
其实这事情我根本没上心,语文老师还是拿我当个宝。可是完全无意识的,之后我竟然再也没在纸上写过悲剧,不知道这本身算不算一个悲剧。后来我开始学会在字句里描绘品味其他的味道——醇厚的酒,桂花式的糖、甜而不腻,水果类浅浅淡淡的酸……百味尚余九十九,够尝,大比先前掉进一家味道里挣扎要合算得多。
  
只是每每看见中意的BE或者喜中悲,都免不了回到喉咙里哽一哽,哀嚎一番。以前是觉得这样一场空的结局美的惊心动魄,如今有时候却想提笔拗一个HE回去,也算螺旋成长了。
 
和时刻太有关系。比如年轻的时候万万不可读老来诗,读成伤春悲秋的烂木头;老来估计别看少年人光焰万丈的那种文字,容易想起自己已经是炳烛之明了,虽然不差但是肯定不比往昔,而后惹得一通飞烟样无谓的感慨。
  
音乐也是。从前觉得纯音乐拖沓寡淡,有些太飘渺了,一定要有填词才好,字字着力的模样。现在居然只想听纯音乐,因为每首里每个人能听见不一样的东西。
  
看故事也一样,没有高下的。以前受得住千刀万剐的悲,非刀不吃,因为没有什么经历可以联想;后来就也能够欣赏糖水似的爱情,牵手的时候偷偷摸摸捏一捏对方的手指,调皮得像空气里的泥土清香。
  
美的东西总是美的,无论形式,不同时间爱好不同罢了。所以HE、BE如今都很愿意去看,因为这就是这个故事,不能剥离开来单论结局。
   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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