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地忆旧人。

一个随笔,肝新年贺文肝的心力交瘁,丢掉滤镜速涂一吹!
  
 
  
那一年他不过十来岁,眼前是大好河山等他去闯,天资如此、假以时日定是鲜衣怒马看尽长安花的少年,现景不济但前程总归一条光明坦途。正是人间大好时光,我猜他那时是常笑的,嘴角轻轻一扬,溢出来的是刻在骨血里的温柔;父母俱在,妹妹刚好是会耍滑抖机灵的年纪,青梅竹马和自己情投意合。大概一切都那么好,阳光一直那么亮。
 
有一天一个声音在他耳边道,你不得善终。

他犹疑片刻,道:“我不相信。”
 
那声音道,你不得不信,这可是命。
 
他道,我不信命。
 
那声音开始夺走他所有的一切,给他苦痛折磨,给他跌进谷底满身是血的绝望,世间不公与黑暗都让他一人经遍。一家人接二连三离他而去,短短几年世间至亲全无,他孑然一人。他后来知道那声音是白话真仙。
 
有一天牢狱里他受过鞭刑,疼痛从皮肤冲进骨髓,顺着每一寸血肉浩荡而去,血淋淋的,他几乎闻不清血的味道。
 
白话真仙冲他低声道,你不得善终。
 
那监狱里聊作人性化的在高处开了扇小窗,阳光一缕一缕碎在他脸上,那少年眉目深沉不少,眼角一抹红痕未退,逞强一般地抬起头。
 
他声音都是颤的,咬紧了嘴唇,嘶哑着说出来的还是那句话。我不信命。
  
狂风骤雨之间他一身傲骨难以摧折,挺直的背脊那么薄,似乎再也担不起什么了,好像差一点就要倒,可这压垮他的一点始终没有到。厄运飞扬跋扈地在他生命里东奔西闯,希望之火就在它们留下的缝隙之中来回穿梭。
 
第一次看到血社火的时候很喜欢这个“火”字,好像轰轰烈烈燃尽一切黑暗邪恶,火尽之时是光明之日。百年后那座小镇里还在流传他的故事,那黑衣鬼王负着手走过,只是淡淡望了一眼。
  
大概所有值得喜欢的人,拨开那些各自不同的特质,心里都是一把万古长刀,刺破永夜、刺破境遇、刺破命运。此刀出鞘时有人要世界为自己的不幸陪葬,他只指了一个人。
  
   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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